《报告》认为,文艺是不同国家和民族相互了解和沟通的最好方式。电影作为广受各国人民喜爱的文艺形式,常被誉为国家名片、“铁盒子里的大使”。中国电影应当用文艺的形式对海外关注的人、事、物积极回应,这也是考验中国电影人能力、智慧与水平的关键所在。当然,1加1大于2的可能是存在的。如果说1加1小于2是一种“文化折扣”,那么1加1大于2就是“文化增值”,是不同媒介在联动中的相互成就、相互辉映。对于制作方而言,剧影联动带来的“文化增值”是对IP有效的二次开发,可以将IP价值最大化;对于观众而言,“文化增值”有助于延长作品的观赏期限,加深观众与作品的联结,帮助观众获得更深刻更难得的审美体验。只是,如何让“文化增值”成为可能?